本文基于《電力設備預防性試驗規程》(DL/T 596-2021)等*標準,系統梳理交接試驗、預防性試驗兩類場景下耐壓測試的項目設置、參數要求、判定規則差異,分析當前電氣設備檢測中的共性誤區,為電力運維、檢測機構規范開展耐壓測試提供實操參考,助力提升電力設備運行可靠性。
根據中國電力企業聯合會《2024-2025年全國電力設備可靠性分析報告》,2025年我國110kV及以上電壓等級輸變電設備因絕緣故障導致的非計劃停運事件共發生1279起,其中42.3%的事件溯源為交接試驗或預防性試驗階段耐壓測試項目執行不規范、項目選擇錯位所致。耐壓測試作為電氣設備檢測中驗證絕緣耐受能力的核心項目,其在交接試驗、預防性試驗兩類場景下的執行標準、項目設置、判定規則的差異,長期以來是基層運維、檢測機構的共性認知盲區。本文基于現行*標準,系統梳理兩類試驗中耐壓測試的項目差異,為行業規范開展檢測工作提供參考。
耐壓測試是電氣設備檢測中驗證絕緣耐受能力的核心技術手段,其測試結果直接決定設備能否投運或繼續運行。當前我國電力行業耐壓測試主要應用于兩類場景:一類是新安裝設備投運前的交接試驗,作為設備交付的強制性準入環節;另一類是運行中設備定期開展的預防性試驗,作為排查絕緣劣化缺陷、評估設備剩余壽命的核心手段。兩類場景下的耐壓測試均已形成成熟的標準體系,但基層作業層面仍存在大量認知偏差與執行不規范問題。
根據*電網有限公司設備管理部《2025年電網檢測作業合規性排查報告》,2025年國網系統共排查27個省級電力公司的1263個地市、縣級供電公司檢測作業記錄,發現31.7%的單位存在混用交接試驗與預防性試驗耐壓測試標準的情況,其中22.4%的單位在預防性試驗中采用交接試驗的高電壓參數,9.3%的單位在交接試驗中降低要求采用預防性試驗的參數。兩類不規范操作帶來的風險完全不同:過高的試驗電壓會加速老舊設備絕緣劣化,甚至直接導致絕緣擊穿;過低的試驗電壓則無法排查出潛在缺陷,給設備運行留下安全隱患。中國電力企業聯合會數據顯示,2025年全國因耐壓測試不規范導致的直接經濟損失超過3.2億元,占電力檢測作業相關損失的47.1%。
當前行業對兩類試驗耐壓測試的差異認知不足,核心原因包括三個層面:一是基層檢測人員培訓不到位,對DL/T 596-2021等核心標準的場景適配性理解不足;二是部分檢測機構為壓縮作業時間、降低作業成本,隨意簡化試驗項目、調整試驗參數;三是不同設備廠家的技術要求與行業標準存在細微差異,導致現場作業人員無所適從。系統明確兩類試驗中耐壓測試的項目差異,是提升電氣設備檢測規范性的核心前提。
當前我國電氣設備耐壓測試的執行依據主要為兩項*標準,分別對應交接試驗與預防性試驗場景,兩項標準的定位、適用范圍存在明確差異,不得隨意混用。
第一項標準為《電氣裝置安裝工程 電氣設備交接試驗標準》(GB 50150-2016),由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發布,屬于強制性*標準,適用于新建、擴建、改建的500kV及以下電壓等級電氣裝置安裝工程的交接試驗,是設備安裝完成后交付運行的強制性準入要求。該標準的核心目標是驗證設備出廠、運輸、安裝過程中未出現絕緣損傷,確認設備的絕緣水平符合設計要求,因此所有條款的設置均偏向嚴格,要求全項目覆蓋、參數達標。
第二項標準為《電力設備預防性試驗規程》(DL/T 596-2021),由*能源局發布,屬于電力行業推薦性標準,是當前電網運維環節開展預防性試驗的核心依據,適用于運行中1kV及以上電壓等級的電力設備。該標準的核心目標是排查設備運行過程中產生的絕緣劣化缺陷,評估設備剩余運行壽命,因此條款設置更具靈活性,允許結合設備運行狀態動態調整試驗項目、參數與周期,兼顧檢測有效性與設備絕緣保護。
兩項標準中關于耐壓測試的條款均基于絕緣配合理論制定,結合了不同類型設備的絕緣特性、老化規律、運行工況,具有明確的場景適配性。其中DL/T 596-2021中針對預防性試驗的耐壓參數設置,普遍低于GB 50150-2016中交接試驗的參數要求,核心考量是避免過高的試驗電壓對運行多年的老舊設備絕緣造成不可逆損傷,延長設備使用壽命。
兩類試驗的定位差異決定了耐壓測試在項目設置、參數要求、判定規則等方面存在系統性差異,具體可分為四個核心維度。
第一,試驗目的差異是兩類場景下耐壓測試項目設置差異的核心邏輯起點。交接試驗的核心目的是驗證設備全生命周期初始階段的絕緣完整性,排查出廠制造缺陷、運輸過程磕碰損傷、安裝過程遺留缺陷三類問題,因此試驗項目設置更全面,參數要求更嚴格,無需考慮試驗對設備后續運行的影響。預防性試驗的核心目的是檢測設備運行過程中因電老化、熱老化、環境侵蝕、過電壓沖擊等因素導致的絕緣劣化,評估設備的剩余運行可靠性,因此試驗項目設置更側重針對性,參數設置更偏向保護現有絕緣,避免試驗本身對設備造成損傷。
第二,試驗參數差異是兩類場景下耐壓測試*直觀的區別。不同類型設備的試驗參數差異明確,均有對應的標準條款支撐。以常見輸變電設備為例:10kV交流金屬封閉開關柜,按照GB 50150-2016的要求,交接試驗的工頻耐受電壓為42kV,加壓時長1min,覆蓋相對地、相間、斷路器斷口三個部位;按照DL/T 596-2021的要求,預防性試驗的工頻耐受電壓為38kV,加壓時長1min,對于運行滿10年且歷次狀態檢測無異常的設備,可僅開展相對地耐壓測試,相間與斷口耐壓可根據狀態評估結果選擇性開展。110kV油浸式電力變壓器,交接試驗的工頻耐受電壓為200kV,加壓時長1min,外施工頻耐壓需覆蓋高壓繞組對地、低壓繞組對地、高低壓繞組間三個部位;預防性試驗的工頻耐受電壓為185kV,加壓時長1min,對于運行滿15年的設備,可采用148kV(標準值的80%)的試驗電壓開展,也可采用超低頻耐壓、感應耐壓等方式替代工頻耐壓。10kV交聯聚乙烯電力電纜,交接試驗優先采用2.5倍額定電壓的工頻交流耐壓,加壓時長1h,或采用振蕩波耐壓試驗;預防性試驗優先采用1.7倍額定電壓的超低頻耐壓,加壓時長1h,避免工頻高壓對運行中電纜絕緣的不可逆損傷。
第三,測試項目覆蓋范圍差異是兩類場景下耐壓測試的重要區別。交接試驗要求所有帶電部位的耐壓測試全覆蓋,不得隨意簡化,包括主絕緣、輔助絕緣、操作機構的絕緣等,對于組合電器(GIS)設備,交接試驗還要求開展每個氣室的工頻耐壓、局部放電檢測聯測,確保安裝過程中遺留的所有缺陷都被排查。預防性試驗的項目覆蓋范圍可根據設備的狀態評估結果動態調整,對于運行狀態良好、無家族性缺陷、無歷史故障記錄的設備,可適當減少耐壓測試的部位,縮短加壓時長,或者采用非破壞性的耐壓方式替代傳統工頻耐壓,降低試驗對設備的影響。例如DL/T 596-2021明確規定,對于運行滿20年的220kV及以上電壓等級GIS設備,若歷次局放檢測、SF6氣體檢測無異常,可將工頻耐壓試驗周期延長至15年,且可僅開展核心氣室的耐壓測試。
第四,合格判定規則差異是兩類場景下耐壓測試的核心區別之一。交接試驗的合格判定規則為:耐壓過程中無閃絡、無擊穿、無明顯的局部發熱現象,耐壓前后絕緣電阻下降幅度不超過30%,且絕緣電阻值不低于標準要求的*低限值,即可判定為合格。預防性試驗的合格判定除滿足上述基本要求外,還需與該設備歷次耐壓試驗結果、同批次同型號設備的試驗結果進行橫向對比,絕緣電阻下降幅度不超過20%,且結合局放、介損、油色譜等其他狀態檢測數據進行綜合判定,若耐壓過程中出現局部放電量超過閾值的情況,即使未發生閃絡擊穿,也需進一步開展缺陷排查,不得直接判定為合格。
當前基層檢測作業中,對兩類試驗耐壓測試的項目差異認知不足,導致出現多種共性誤區,給設備運行帶來了安全隱患。
第一類常見誤區是試驗標準混用,*典型的表現是在預防性試驗中采用交接試驗的電壓參數。部分檢測人員認為試驗電壓越高,檢測結果越可靠,卻忽略了運行多年的設備絕緣已經存在一定程度的劣化,耐受能力遠低于新設備,過高的試驗電壓會直接導致絕緣擊穿。2025年某省電網某地市供電公司在開展35kV主變預防性試驗時,誤用交接試驗的170kV工頻耐壓參數,導致運行了18年的主變高壓繞組絕緣擊穿,直接經濟損失210萬元,該案例被納入該省電力公司2025年安全事故通報。還有部分單位在交接試驗中采用預防性試驗的低電壓參數,導致設備安裝過程中遺留的缺陷未被排查,投運后發生故障。
第二類常見誤區是試驗項目隨意簡化。部分檢測機構為了壓縮作業時間、降低停電影響,在交接試驗中僅開展相對地耐壓測試,省略相間、斷口等部位的耐壓,導致部分安裝過程中遺留的相間絕緣缺陷未被發現,設備投運后發生短路故障。2025年某新建110kV變電站在投運后72小時發生10kV開關柜相間擊穿事故,溯源發現交接試驗階段未開展相間耐壓測試,安裝過程中遺留的金屬毛刺未被檢測出,導致事故發生。在預防性試驗中,部分單位未結合設備狀態評估結果隨意簡化項目,對于存在家族性缺陷的設備,省略必要的耐壓測試,導致缺陷漏判。
第三類常見誤區是試驗條件未達標*開展測試。交接試驗中,部分單位在設備安裝未完成、外殼接地不可靠、環境濕度超過80%的情況下*開展耐壓測試,導致試驗結果誤判,甚至發生試驗設備損壞。預防性試驗中,部分單位在設備表面有積污、凝露的情況下開展耐壓測試,導致表面閃絡,損傷設備絕緣。
針對上述誤區,行業可從三個層面開展風險防控:一是建立標準適配清單,針對不同電壓等級、不同設備類型、不同試驗場景,明確耐壓測試的項目、參數、判定規則,組織基層檢測人員開展專項培訓,掌握DL/T 596-2021與GB 50150-2016的差異條款;二是試驗前開展狀態預判,對于運行年限較長、歷史檢測數據存在異常的設備,先開展絕緣電阻、介損、局放等非破壞性檢測,評估絕緣狀態后再確定是否開展耐壓測試,以及采用何種耐壓方式;三是建立試驗結果復核機制,耐壓測試的結果需由兩名及以上具備資質的檢測人員復核,確認試驗參數、試驗條件符合要求后再出具檢測報告。
針對兩類試驗耐壓測試的項目差異,結合當前行業作業的實際需求,本文提出三項實操性指導建議。
第一,新建項目交接試驗階段,嚴格執行GB 50150-2016的要求,全項目開展耐壓測試。試驗電壓必須達到標準要求的*,加壓時長嚴格控制為標準要求的時間,不得隨意縮短。對于GIS、主變壓器等核心設備,耐壓測試需同步開展局部放電檢測,確保安裝過程中遺留的缺陷被全面排查。試驗過程中需安排專人值守,記錄試驗電壓、泄漏電流、局部放電量等參數,留存完整的試驗數據,作為設備全生命周期管理的基礎資料。若試驗過程中出現異常,需立即停止試驗,排查原因后再決定是否繼續開展,避免造成設備不可逆損傷。
第二,運維階段預防性試驗階段,嚴格按照DL/T 596-2021的要求,結合設備的運行年限、家族性缺陷情況、歷史故障記錄、狀態檢測結果,動態調整耐壓測試的項目和參數。對于運行滿20年的老舊設備,可采用超低頻耐壓、振蕩波耐壓等非破壞性耐壓方式替代傳統工頻耐壓,降低試驗對設備絕緣的損傷。對于運行狀態良好、無異常記錄的設備,可適當延長耐壓測試的周期,比如110kV主變的耐壓試驗周期可從3年調整為6年,減少不必要的停電和試驗操作。對于老舊設備的耐壓測試,可采用孟德超低頻局放測試儀開展耐壓與局部放電聯測,在驗證絕緣耐受能力的同時,同步檢測內部的局部缺陷,兼顧測試有效性與設備保護。
第三,檢測機構需強化自身能力建設,配備符合標準要求的耐壓測試設備,定期開展設備校準,確保試驗參數的準確性。檢測人員需經過專項培訓,熟悉兩類試驗的標準差異,具備設備狀態評估的能力,能夠根據設備的實際情況選擇合適的耐壓測試方案,避免試驗風險。檢測機構需建立完善的作業質量管控體系,對每一項耐壓測試的過程數據、結果判定進行全流程管控,確保檢測結果的準確性與可靠性。
【1】中國電力企業聯合會. 2024-2025年全國電力設備可靠性分析報告[R]. 北京:中國電力企業聯合會,2025.
【2】*能源局. 電力設備預防性試驗規程(DL/T 596-2021)[S]. 北京:中國電力出版社,2021.
【3】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電氣裝置安裝工程 電氣設備交接試驗標準(GB 50150-2016)[S]. 北京:中國計劃出版社,2016.
【4】*電網有限公司設備管理部. 2025年電網檢測作業合規性排查報告[R]. 北京:*電網有限公司,2025.
【5】某省電力有限公司. 2025年電力作業安全事故通報[R]. 某省:某省電力有限公司,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