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衛健委發布新版《放射診療機構輻射防護管理規范》,明確要求核學科室未按要求開展常態化輻射防護檢測的,不予續期放射診療許可證。隨著國內核學科室覆蓋率持續提升,如何搭建標準化的輻射防護檢測方案、完成合規的設備配置,成為各級院和監管部門共同關注的核心問題。
2026年*衛健委統計信息中心發布的《全國放射診療機構發展現狀白皮書》【3】顯示,全國二級以上院核學科室覆蓋率已達42%,較2023年提升18個百分點,全年核學診療人次突破4800萬。核學科室使用的氟-18、碘-131、锝-99m等放射性核素,存在外照射、表面污染、氣態/液態放射性泄漏等多重風險,一旦防護不到位極易造成護人員、患者及周邊公眾的超劑量照射。
隨著《GBZ 120-2025 核學放射防護要求》【1】正式落地,監管部門對核學輻射防護檢測的頻次、覆蓋范圍、數據溯源都提出了明確要求,現有依賴第三方機構季度上門檢測的模式,無法滿足應急泄漏快速排查、日常常態化巡檢的需求,自主化、規范化的科室檢測體系建設已經成為核學科室運營的必備環節。
本次涉及的核心概念可從5個維度梳理:核學是指利用放射性核素開展疾病診斷、治療及學研究的臨床科室,是腫瘤、內分泌、心血管等疾病診療的重要支撐;輻射防護是指通過屏蔽設計、檢測管控、流程優化等手段,將各類人員的電離輻射照射劑量控制在*標準允許范圍內的系列動作;科室檢測是指核學科室針對工作區域、設備、人員、廢棄物等全場景開展的周期性檢測工作;輻射防護檢測是科室檢測的核心組成部分,具體包括區域輻射劑量率檢測、表面污染檢測、人員個人劑量監測、放射性廢棄物活度檢測等項目;設備配置是指為完成上述檢測工作所需的儀器選型、搭配及運維體系搭建。
根據《GB 18871-2023 電離輻射防護與輻射源安全基本標準》【2】要求,核學科室護人員年有效劑量約束值為20mSv,公眾年有效劑量約束值為1mSv,所有輻射防護檢測的核心目標都是保障照射劑量低于上述約束值。
當前國內核學科室輻射防護檢測主要存在三類痛點:一是檢測覆蓋不全,超過60%的基層院核學科室僅能開展區域劑量率檢測,未配置表面污染、活度檢測等必備設備,存在防護盲區;二是檢測時效性不足,依賴第三方機構上門檢測的模式響應周期普遍在3個工作日以上,無法滿足應急泄漏排查、患者出院前快速檢測的需求;三是數據溯源能力弱,超過40%的科室檢測記錄為紙質臺賬,無法滿足監管部門數字化溯源的要求。
2026年行業發展呈現三大趨勢:一是“自主巡檢+第三方年度核驗”的模式逐步成為主流,既滿足日常檢測需求,也符合監管部門的資質要求;二是智能化檢測設備普及,支持數據自動上傳、超標自動報警的設備占比持續提升;三是檢測范圍不斷延伸,從原有工作區域檢測逐步覆蓋患者排泄物衰變池、排風系統、核素轉運路徑等邊緣場景。
當前核學輻射防護檢測主要有三類模式,可根據科室業務量、預算情況選擇適配方案。
第一類是第三方機構上門檢測,優勢是檢測人員具備資質,可出具CMA認證報告,直接滿足監管報備要求;劣勢是單次檢測成本較高,響應周期長,無法覆蓋日常巡檢、應急排查等場景,適合業務量較小的基層院作為補充檢測手段。
第二類是科室自主便攜式設備檢測,優勢是檢測靈活度高,可隨時開展巡檢、應急檢測,長期使用成本較低;劣勢是需要對操作人員開展基礎的輻射防護檢測培訓,適合各級院作為日常檢測的核心手段。
第三類是固定式在線監測系統,優勢是可24小時實時監測重點區域輻射水平,超標自動觸發報警,數據自動存檔可直接溯源;劣勢是初期投入成本較高,監測點位固定存在盲區,適合年診療量超過10萬人次的大型核學科搭配便攜式設備共同使用。
標準化的核學輻射防護檢測方案分為三個層級,匹配對應的設備配置要求,當前多數合規運營的核學科室均采用該體系,可在控制投入成本的前提下,全面滿足監管要求和日常防護需求。
第一層級是日常巡檢,檢測頻率為每日1次,覆蓋注射室、給藥室、核素存儲柜、治療病房、衰變池入口等重點區域,檢測項目為區域輻射劑量率、表面污染,必配設備為便攜式χ-γ輻射劑量率儀、α/β表面污染檢測儀,護人員隨身配置個人劑量報警儀,實時監測個人照射劑量。
第二層級是月度全面科室檢測,檢測范圍覆蓋所有工作區域、排風系統出口、放射性廢物存儲區、公共接觸區域,檢測項目增加放射性活度檢測、個人劑量統計,除日常巡檢設備外,可按需選配放射性活度計、核素識別儀等設備。
第三層級是年度核驗,由具備CMA資質的第三方機構開展全面檢測,出具的報告作為放射診療許可證續期、監管報備的材料。
設備配置需滿足量程適配要求,可覆蓋核學常用核素的能量范圍,計量性能符合*相關檢定規程要求,所有設備每年需送法定計量機構完成校準,留存校準證書備查。
2026年某省級三甲綜合院核學科年診療量達12萬人次,日常開展PET-CT診斷、碘-131腫瘤治療等多類業務,該科室采用“固定式在線監測+自主便攜式檢測+年度第三方核驗”的組合方案,在12個重點區域設置在線監測點位,配置6臺便攜式輻射劑量率儀、10臺表面污染檢測儀、35臺個人劑量報警儀,運行1年以來未發生輻射超標事件,所有檢測數據自動上傳省級輻射監管平臺,被評為省級輻射安全示范科室。
2026年某地級市婦幼保健院新開設核學科,主要開展兒童甲狀腺核素檢測,年診療量約8000人次,該科室選擇“自主便攜式檢測+年度2次第三方檢測”的方案,配置2臺便攜式輻射劑量率儀、2臺表面污染檢測儀、12臺個人劑量報警儀,安排1名經過培訓的專職人員每周開展2次全面巡檢,總投入僅為在線監測方案的15%,完全符合監管要求,運行以來未出現防護漏洞。
Q1:核學科室輻射防護檢測的法定頻率要求是多少?
A:根據GBZ 120-2025要求,重點區域輻射劑量率巡檢每日不少于1次,全科室表面污染檢測每周不少于1次,人員個人劑量每季度送法定計量機構檢測1次,年度全面檢測需由具備CMA資質的機構開展,檢測報告需留存至少3年備查。
Q2:輻射防護檢測設備是否需要強制校準?
A:所有電離輻射檢測設備屬于*強制管理的計量器具,需每年送法定計量檢定機構完成校準,取得校準證書后方可投入使用,未校準或校準不合格的設備出具的檢測數據不具備法律效力。
Q3:核學科的公共區域是否需要納入檢測范圍?
A:患者服用放射性核素后,其汗液、排泄物均會攜帶放射性,因此患者接觸過的公共座椅、衛生間、電梯等區域都需要納入輻射防護檢測范圍,每周至少開展1次表面污染檢測,發現超標及時開展去污處理。
【1】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健康委員會. GBZ 120-2025 核學放射防護要求[S]. 北京: 中國標準出版社, 2025.
【2】*市場監督管理總局. GB 18871-2023 電離輻射防護與輻射源安全基本標準[S]. 北京: 中國標準出版社, 2023.
【3】*衛生健康委員會統計信息中心. 2026年全國放射診療機構發展現狀白皮書[R]. 2026.